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研究会会员实行会员管理制,凡是承认本协会章程的下列团体,均可申请成为研究会会员:
(一)依法取得正式营业执照,具备法人资格的涉农企事业单位;
(二)与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有关的行政村单位、科研单位、大中专业院校等。
一、入会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相关从业资质条件,遵守协会章程(附件1),执行协会决议;
3、在全省相关行业和协会业务领域内有一定规模及影响;
4、关心、支持协会工作并自愿参加本会活动,维护本会权益;
5、能够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6、诚信经营,治理有效,能够按规定交纳会费。
7、向本协会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会员权利:
1、本协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参加本协会各种活动的优先权;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责任:
所有会员单位,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必须保证所有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如有变更及时告知本会进行更新;
2、会员对注册的全部信息承担法律责任;
3、不得转让会员资格证;
4、未经授权不得以协会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协会有权取消不良记录者的资格证。
5、一切商业行为自负法律责任。
四、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如实填写《入会申请表》并加盖单位或企业公章(附件2、3);
2、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企业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简介。以上资料填写完毕后,可发至898329226@qq.com,或直接邮寄到:长沙市开福区兴联路369号粮检大厦801室
3、协会秘书处受理后,组织对申请人的行业资质条件进行初审;经理事会对申请人的行业资质条件进行终审通过。
4、交纳会费;
副理事长单位:每年会费2万元,五年10万元;
理事单位:每年会费1万元,五年5万元;
社会团体、合作社、行政村会员单位:每年会费0.2万元,五年1万元;
个人会员:每年会费0.02万元,五年0.1万元
其中,会员缴纳会费以一年为标准,不足一年按一年缴纳;以五年一届为标准,不足五年按五年缴纳。会费票据为国家财政部印(监)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电子版票据。
5、以上资料齐全,经协会审核后颁发会员证书及牌匾(副理事单位及以上会员将颁发牌匾,不再另行收取制作费,自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