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明确会议的主要任务和要求,提高会议效率,依 据《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研究会章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 本制度。本会人员须严格遵守此制度。
第二条 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主持召开,每年召开1次以上,副会长、秘书长参加、秘书处有关人员列席,必要时邀请相 关专家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主要任务:
( 一)学习贯彻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和美乡村建设 重大决策部署,对和美乡村建设重大方针政策、重要问题进行研 讨,提出贯彻的建议、意见和相关贯彻办法。
(二) 审议本会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中、长 期发展规划或发展战略。
(三) 审议需会长、副会长出席的重大活动方案。
(四) 根据本会章程有关规定,研究本会建设和发展的相关 重要问题。
会议的具体组织、记录、纪要等工作由秘书处负责办理,会议纪要要由会长签发。秘书处负责会议纪要的印发、存档 和事项落实。
第三条 会长专题会议。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 会长主持,副会长、秘书长参加,秘书处有关人员列席。
会议主要任务:
(一)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决议的落 实情况。
(二) 审议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方案, 审议理事会名单增补方案,审议会员的吸收和退出名单。
(三) 审议设立办事机构、实体机构等机构建设事项。
(四) 审议秘书长、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推荐人选。
(五) 审议内部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六) 审定秘书处重点工作方案。
(七) 审议(定)秘书处提请审议(定)的其他重要日常工 作和急需工作事项。
会议组织、记录、纪要等工作由秘书处办理,会议纪要由会 长签发。秘书处负责会议纪要的印发、存档和事项落实。
第四条 秘书处工作会议。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秘书长主持,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必要时通知副秘书长和邀 请特定志愿者参加。
会议主要任务:
(一) 总结上月工作,研究本月工作。
(二) 研究落实会长办公会议和会长专题会议的决策部署和 工作任务。
(三) 设置和调整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人员引进、人员分 工等事项。
(四) 检查督促岗位人员工作责任及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五) 制定和落实单位会员服务内容、服务举措、服务满意 度测评、服务效果评价等工作。
(六) 研究落实会长、副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 秘书处工作例会。会议原则上每周一召开,由秘书 长主持,秘书处专职人员参加。
会议主要任务:
( 一) 检查上周秘书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并进 行工作点评。
(二) 安排本周秘书处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并进行工作协 调。
第六条 参会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须提前一个工作 日说明;如遇临时急事,无法提前一个工作日告知,则应在会议 开始前以电话或短信告之。否则,将作缺席会议处理。凡无故违 反上述规定两次者将作辞退处理。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