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 全域推进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的建议

日期:03-28  点击:189  属于:专家团队
       最近我们在学习领会《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立关于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实施“五千工程”建设“和美湘村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过程中,深深感到:“意见”对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借鉴下了功夫,也很有战略预判;但从操作层面上讲,“意见”中实施“五千工程”与建设“和美湘村”集成落地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特别是在基层创新中如何促其融为一体还有一些施策瓶颈。现结合我们近年来对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的跟踪研究,尤其是在完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委托的“2021年度湖南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成效评估”工作的调研体会,从操作层面上就我省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实施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关于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借鉴
      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实质上是浙江立足农村环境整治、放眼乡村振兴未来的行为经验,其要义是:在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党政主导党建引领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由表及里、塑形铸魂。其中“乡村振兴”是主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循序渐进、久久为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工作理念,而“党政主导党建引领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由表及里、塑形铸魂”则是实施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法论。因此,我们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就是要解决好在湖南省乡村振兴主题实施中,如何秉持浙江“千万工程”理念,怎样运用浙江“千万工程”方法论。
在乡村振兴中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主线的浙江“千万工程”实施中,有效形塑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型城乡关系,也在推进三产融合进程中促进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而成就了全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量首把交椅的浙江模式。然而,在“和美湘村”实践中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前提条件或客观基础:2022年底,我省常驻人口数与浙江省接近,但农村人口数比浙江多出870万,城镇化率低了13.09个百分点;国民生产总值仅为浙江省的62.6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浙江省的52.03%;全省集体经济年收入315亿元,还不足浙江省(760亿元)的一半,年收入10-50万元的行政村比浙江省50万元以上的还低9个百分点。正视这些业已存在的差距,需要湖南在和美乡村建设中,探索新的路径,形成湖湘特色。
二、用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统领湖南乡村振兴工作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自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后,在中央文件中均用这个称谓。其中“宜居”、“宜业”、“和美”是对我国现代和未来“乡村”结构与功能“三为一体”的完整定义。
       浙江“千万工程”的实践,正是从宜居乡村(1.0)建设入手,经过宜居宜业乡村(2.0)建设,如今步入宜居宜业和美乡村(3.0)建设。
       我省从2014年就提出“五美乡村”建设,其内涵与如今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大体相同。遗憾的是我省在实施“五美乡村”建设过程中,没有很好地坚持“顶层设计、循序渐进、久久为功”,时不时受到所谓新的提法、新的要求冲击。因此,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建议省委省政府用“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来统领湖南乡村振兴工作。这里以“湘村”替换“乡村”,主要是强化我们“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湖南特色。

三、我省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存在问题分析
       根据我们对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的跟踪调研,总体而言,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宜居乡村建设已在我省实现了全域覆盖,其中获得“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名号的湘村是湖南各地“宜居湘村”的代表;我省宜居宜业乡村建设正在全省推进,其中获“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名号的湘村是湖南各地“宜居宜业湘村”的主要范式;与此同时,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在我省也有了一定基础,其中获“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名号的湘村是湖南各地宜居宜业和美湘村的初级样板。截至2021年底,湖南省、市、县三级累计联创美丽乡村示范村7500余个,其中省级授牌示范村1049个,省级特色精品乡村180个。目前,与浙江“千万工程”成效相比,我省目前总体处于其2.0水平。分析湖南相对落后于浙江的原因,主要是我们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中还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规划引领流于形式: 创建宜居宜业和美湘村是一个动态系统工程,不仅要坚持因地制宜的科学规划引领,而且要坚持循序渐进和久久为功。以“2021 年度湖南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为例,各示范创建村虽然均编制了自己的建设规划,也走了相应的程度,但由于规划主要是通过政府部门批量采购,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实地调研走过场,致使大多数规划不是“高、大、上”难以落地,就是“彼此借鉴”缺乏特色,结果是规划大多停留在文本或效果图中,没法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
       2、高位推动传导泛力:创建宜居宜业和美湘村,既是乡村发展理念的变革、又是乡村发展方式的创新,需要高位推进,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责任体系,形成责任清晰、执行有力的工作格局。以“ 2021 年度湖南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为例,虽然各地在工作中呈现出“五级书记”齐上阵的景象,但大多停留在不定期的会议布置和文件传送上。没有真正建立责任层层传导的工作体系和相应的运行机制,加上各级缺乏深入的实地调查研究,致使各级领导力量聚焦下级实际需求不够,难以收到“一气呵成”效果。
       3、内生动力明显不足:创建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必须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三为一体”发力。但在 “2021 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评估工作中,我们明显感觉到:基层政府“被引导”、农民“被主体”、社会“被参与”的现象确实存在。这导致部分示范创建村建设驱动力不足、合力共建不够。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是“三者”对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与各自存在和发展的关联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所致。可以说,驱动合力内生不足,已成为我省当前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最大的“瓶颈”。
       4、要素投入保障不够:创建宜居宜业和美湘村,政府引导的资金、政策和智力资源投入保障十分重要。然而,以“2021 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为例,每个示范创建村的省级专项资金投入不过5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往往难以落实;出台的相关政策,大多是上级目标任务要求,而主动为基层排忧解难的政策则十分少见;同时,政府主导的专家咨询体系缺失,使全省各地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大打折扣。基于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可以说,政府引导资金、政策和智力资源投入保障不够,已成为我省当前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的最大难点。
四、湖南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提质对策
       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不仅关系到湖南城乡能否高质量统筹发展,而且更是促进乡村安居乐业与长治久安和确保我省持续繁荣与富强的必然选择。针对上述我省在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研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宜业宜居和美乡村建设指示,以及国家和省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特提出以下提质我省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的对策:
       1、权威理顺宜业宜居和美湘村建设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系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如何开展?乡村振兴战略与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这些问题不仅引起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而且已成为我省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和实施乡村 振兴战略的突出困惑。为此,建议湖南省委省政府或“三农”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权威回应,以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统领我省乡村振兴工作,以便形成乡村建设的合力。其实,从缘由上讲,乡村振兴战略与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一脉相承,共同构成我省新时代“三农”发展的基本架构;从时效上讲,乡村振兴战略是一定时期的战略性安排,而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则几乎是乡村发展的永恒话题;从作用方式上讲,乡村振兴战略是战略层面的部署,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则是措施层面的主要抓手;从过程运行上讲,乡村振兴战略是自上而下的行政动员,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则是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创造性探索;从相互关系上讲,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期间,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要服从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安排,而乡村振兴战略要落地的关键抓手则是宜业宜居和美湘村建设。
       2、全域推进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促进乡村振兴:理论和实践表明,无论从资源整合、投入产出和特色打造上讲,村域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为此,以县(区)全域为整体,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持续性改善需求,在总结提炼域内现存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通过由下至上和由上至下的联动方式,制定(完善)新(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我省全域宜业宜居和美乡村建设行动指南。按 “点—线—面”,明确域内定向环境整治、产村集成建设、乡村文化铸魂、乡风文明创建的方向性要求和理出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责任清单;并配套采取多措并举的方法,把广大农民有序、有效组织起来发挥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特别是企业、金融组织和新乡贤)有效参与的积极性,以形成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三为一体”合力共建共享我省全域宜业宜居和美湘村建设的新局面。
       3、全面集成省内“三农”工作事项与资金于一体: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强调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我们在上一条对策中也建议湖南省明确宜业宜居和美湘村美丽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的主要抓手。同时,考虑到湖南“三农”工作聚焦不够、引导性资金和政策投入不够的现实,建议湖南省委省政府,或省委“三农”工作领导小组,以制定《湖南省宜业宜居和美湘村建设促进条例》的方式,将湖南省委和省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有关“三农”职责工作计划和预算资金统筹整合,然后将整合后的事项按部门职能分工确定事项主责部门,按“钱跟事走”的方式,精准配置省里引导资金预算; 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专门为基层宜业宜居和美湘村建设排忧解难的政策。这样不仅可以解决部门间各行其事的乱象,而且确保省里有限的财力集中用到“刀刃”上,坚持聚焦阶段任务,找准突破口,排出优先序,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
       4、全力扶持集体经济调动农民主体积极性:如果说当年“包产到户”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如今只有“互助合作”才能发展农村生产力。成功的经验表明,以村党支部领办方式发展集体经济是新时代凝聚乡村人心、集聚乡村资源和集成产村建设的突破口。为此,基于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建议湖南省委“三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专班”,专职巡视、督导、考核各市(县、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的绩效,及时总结基层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经验,特别是党支部领办集体经济组织经验和利用集体经济调动农民发挥宜业宜居和美湘村建设主体作用的经验,并在全省组织推广应用。这样,全省农村必然会迸发出强大的农民主体建设宜业宜居和美湘村的内生动力,从而加速全省宜业宜居和美湘村建设进程。
       5、调动专家学者力量为湖南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不仅需要资金和政策的保障,而且需要观念、思路、办法、创意等智力支撑。为此,建议由省委“三农”工作领导小组主导,构建省、市、县三级专家组,专职本级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的指导和咨询;专项资助宜居宜业和美湘村建设的难题研讨和创新解决问题的办法研制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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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会是在农业农村厅的倡导下,由一批热衷于美丽乡村建设的专家、教授以及一线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发起成立的社团组织,是专注于湖南美丽乡村建设的研究、宣传、培训、咨询等各项服务的公益性团体。业务上接受湖南省社科联、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民政厅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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