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全国首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已发布

日期:08-14  点击:1273  属于:行业动态
 [导读]日前,全国首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地方标准在山西发布,并将于2019年8月25日实施。下面小编和大家一起来看看这个《规范》主要讲了啥。

日前,全国首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地方标准在山西发布,并将于2019年8月25日实施。下面小编和大家一起来看看这个《规范》主要讲了啥。

重磅!全国首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已发布

《规范》出台的背景

2017年,山西开始农业生产托管试点工作,选择了10个产粮大县实施项目建设。当年完成托管服务面积46万亩,服务小农户8.1万户,服务带动规模经营144.9万亩,辐射面积560万亩。

2018年,山西省临汾、朔州、吕梁等市相继将生产托管列为整市推进。

2019年,农业生产托管在山西全面开花。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副处长敖军表示:“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我们萌发了制定标准来规范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业发展的想法,保障农业服务业从一开始就高起点、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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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户利益,规范托管的可持续性

土地碎片化经营和小农户长期存在是当前农业发展的基本农情。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现农业适度规模化发展,降低农业成本是提升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现实所需。

此前探索的土地流转作为规模化手段之一,在农产品价格趋稳和高企时,发挥了较大的积极作用。但是在农产品卖难面前,毁约成为流转主体和小农户经常面临的难题。

以山西为例,玉米单价在1元左右时,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每亩地刨除土地成本后,利润在300元左右,因此基本处在双赢局面。随着玉米保护价的取消,很多流转主体开始给农户退地,本来已经没有经营土地意愿的农户不得不重新捡起这个营生。

出台的《规范》明确要求农业生产托管的前提条件是不流转土地经营权,只提供生产环节服务,并明确要求把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

为托管服务制定了一套标准

山西出台的《规范》中,对服务方式、服务组织、服务内容都有详细的标准。

服务组织:

《规范》要求,参与托管的主体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两年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同时,必须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

服务内容:

《规范》细化规定了提供农业市场信息服务、农资供应服务、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服务、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农机作业及维修服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和营销服务等七大服务,每一项服务又细分出多项具体规范。

以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服务为例,托管服务不仅要提供深翻、深松、秸秆还田等田间作业服务;而且要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减量增效新技术服务,提供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农业节水技术服务,提供绿色防控产品、高效低风险农业和高效大中型施药机械以及低容量喷雾、静电喷雾等先进施药技术服务。

服务方式:

《规范》也进行了标准分类,区分了全程托管、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等服务方式。农户可以将“耕、种、防、收、加”等作业环节全部委托,或者选择几个环节进行托管。

重磅!全国首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已发布

促进农业服务业政策更完善

在《规范》中,山西提出,农业农村部门要将职能定位于农业生产托管行业监管,针对服务标准、质量、价格、信用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引导。积极探索建立托管服务主体名录管理制度,建立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代表、技术专家等多方参与的服务主体资格审查监督机制,建立服务主体信用评价机制。

在生产托管服务实施中,山西做到了“三抓三不抓”:不抓模式抓全面推广,使得市场要素在模式创新中汇聚成农业生产服务的有生力量;不抓示范抓行业管理,让服务主体在标准管理下规范运行,推进现代农业经营方式的持续健康发展;不抓主体建设抓服务农民,为服务主体留足创新空间,运用补贴等方式激励托管服务。

这意味着,《规范》不仅为农业生产托管保驾护航,也给农业服务业的未来发展创造出良好的环境,未来或将成为撬动山西农业服务业发展的支点。

                                                 来源: 农业科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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