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
发展油菜面积2255万亩,抓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扩大肉类加工和外销,生猪出栏量保持在6000万头左右。
3、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深入推行“田长制”,实现全省耕地保护“一张图”管理。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有力推动重大项目临时用地及时复垦,分类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
大力实施千万亩农田产能提升工程,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136万亩、改造提升164万亩。恢复2.7万处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畅通2500公里“中梗阻”渠道,提升64.8万亩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
力争全省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高标准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建设。
7、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
加快推动防止返贫监测与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实施防止返贫“五有”产业帮扶行动、“万企兴万村”行动、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力争全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人口收入增速分别高于当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2个、3个、3个百分点。
支持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跨越发展,实施一批补短板项目,做大做强共建园区。
三、提升县域经济和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11、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
12、推进农产品加工主体培育行动
14、开展返乡创业和农民增收促进行动
以县域为单位,围绕“和美湘村”建设统筹开展村庄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整改恢复工作。坚持“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
大力实施千村美丽示范建设工程,建设300个以上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分类梯次推进7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推动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63%。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抓好2.6万公里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
18、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完成350所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100所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设。建设一批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19、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整县推进项目。
大力实施千镇万村治理效能提档工程。开展乡镇党政正职全覆盖培训和农村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力度,县以上机关一般不得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
21、繁荣发展乡村文化
推广“湘妹子能量家园”积分制模式。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
六、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
24、强化农业设施化机械化支撑
25、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开展“湘才乡连”专家服务乡村振兴活动,加强科技小院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医疗卫生人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
26、深入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
大力推广应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探索“小田改大田”等做法。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27、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健康发展
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长激励机制。深入实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有序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社分账”试点。
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入开展“走找想促”活动,推动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高质量实施“五千工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细化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加强全过程跟踪问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合力。
30、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31、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性
采取以工代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方式,引导村民建设家乡,以乡情为纽带吸引凝聚各方人士参与乡村振兴。将农民参与情况作为乡村振兴工作评价的重要方面。
来源:湘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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